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 2017-09-01 16:30:27
根据《关于印发<建立家庭医生培训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卫[2017]155号)及《关于开展2017年家庭医生培训基地招收学员工作的通知》(惠市卫函[2017]677号)文件要求,由我院负责全市精神科类别的培训,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公开招收精神科学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放宽至中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家庭医生(村医)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本次公开招收精神科学员30名。
二、培训模式
完成医学类专业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1年培训。学员在培训前,应与县(区)卫计局签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5年的协议。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的内容、标准开展培训。包括理论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医疗卫生实践。
精神科专业理论培训,精神科专业技能培训等。
四、补助标准
学员参训期间,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补助标准,按3万元/人/年安排家庭医生培训补助资金,其中2/3用于学员生活补助,1/3用于培训考试考核、理论培训、质量控制、师资培训及师资带教补助等教学实践活动。
培训对象在培训期结束后,仍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的,其延长培训的费用由培训对象个人承担。
五、招收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收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公布的招收条件和要求,填写并用A4纸双面打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收学员报名表》(附件),同时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号办公楼3楼医务科现场报名及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邮寄报名者,按要求提交复印件,原件待参加考核时进行现场审核。不按要求填写及提交资料者不接受报名。
(二)考核
由医务科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即安排培训。
六、咨询联系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咨询电话:0752-2182510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hzey.net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菱湖二路17号(邮编:516001)
附件: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收学员报名表》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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