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家庭医生培训基地招收学员的公告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 2017-09-01 16:30:27  

根据《关于印发<建立家庭医生培训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卫[2017]155号)及《关于开展2017年家庭医生培训基地招收学员工作的通知》(惠市卫函[2017]677号)文件要求,由我院负责全市精神科类别的培训,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公开招收精神科学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放宽至中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家庭医生(村医)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本次公开招收精神科学员30名。

二、培训模式

完成医学类专业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1年培训。学员在培训前,应与县(区)卫计局签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5年的协议。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的内容、标准开展培训。包括理论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医疗卫生实践。

精神科专业理论培训,精神科专业技能培训等。

四、补助标准

学员参训期间,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补助标准,按3万元/人/年安排家庭医生培训补助资金,其中2/3用于学员生活补助,1/3用于培训考试考核、理论培训、质量控制、师资培训及师资带教补助等教学实践活动。

培训对象在培训期结束后,仍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的,其延长培训的费用由培训对象个人承担。

五、招收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收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公布的招收条件和要求,填写并用A4纸双面打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收学员报名表》(附件),同时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号办公楼3楼医务科现场报名及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邮寄报名者,按要求提交复印件,原件待参加考核时进行现场审核。不按要求填写及提交资料者不接受报名。

(二)考核

由医务科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即安排培训。

六、咨询联系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咨询电话:0752-2182510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hzey.net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菱湖二路17号(邮编:516001)

附件: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收学员报名表》

 

 

2017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1):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收学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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