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 2019-07-19 18:31:33
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规范诊疗行为,严厉打击医疗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按照《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在市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我院自5月10日起开展专项自查行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谭志明同志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医保办牵头,针对专项行动制订具体方案,共分为动员、自查、自纠、总结四个阶段。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我院分别于5月10日、17日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院党委专职副书记李伟主持,副院长骆焕荣、田子兵(纪委书记)、黄群明及各临床科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医保办负责人郭碧云传达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李伟副书记强调要充分认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临床科室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杜绝违规骗保行为,保证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各科室积极参与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中。
各科室人员观看《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
领导小组成员开展自查工作
5月29日上午,在听取医保办汇报工作情况后,院党委书记、院长谭志明随即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成员、“两办”主任及医保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进一步研讨部署“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医保工作,切实整改存在问题,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扣发绩效处理。
随后组织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题会议,全院小组长以上人员参加,医保办负责人郭碧云传达了国家通报的三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汇报了我院医保工作情况。目前,领导小组已对冒用他人社保卡门诊就诊、冒名住院、挂床住院以及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虚记收费、多记收费等违规涉保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
谭志明院长在会上强调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重要性作讲话
谭志明院长强调,各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梳理、全面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发生,净化医疗环境,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