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 2019-07-18 17:58:24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院作风建设,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根据市卫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卫函〔2014〕238号)文的安排,我院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院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当前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收受医药回扣、红包和医疗乱收费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是要按照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的要求,通过全面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刹住医疗卫生行业回扣之风,促进医院行业作风有新变化,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服务满意度。突出抓好教育警示、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完善制度等四个环节,结合开展万众评公务、行风评议、“廉洁诚信医院”建设、“三好一满意”以及群众满意度调查评议等活动,将专项治理活动导向深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教育警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在全院进一步加强医德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全院医务工作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促使他们更加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循医德医规,把好廉洁关,守住廉洁从业底线。

(二)自查自纠。各科室要对照《惠州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2)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突出医药回扣、收受红包、医疗服务乱收费三个重点,并围绕纠风工作责任制执行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执行力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包括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机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等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个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查找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空间。

(三)落实整改。无论是科室、个人自查的问题,都要逐条分析原因、归类整理,一事一策,制定措施及时纠正。个人要向科室作出整改承诺,科室要向医院作出整改承诺,限时整改纠正。一是对查找出来的个人和科室收受医药回扣和红包,以及查找出来多收费、乱收费的一律要求主动交缴到省、市常设的廉政账号,并将廉政汇款单据复印件报送至医院纪委,通过主动交缴不当收入,自觉纠正过错(省卫生计生委廉政账户,开户名称: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户银行:农行广州解放北路支行,账号:031301040003308;市纪委监察局廉政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开户名: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44001718635059335581);二是对查找到的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监督问责等措施予以纠正和完善;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医院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查办案件,警示一片,教育一片。三是抓科技支撑,全面强化监管。医院加大电子监察平台管理推广和使用力度,配合全市统一的“医院阳光管理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好阳光用药、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医师电子诚信档案、医患绿色通道等5个电子监察平台的作用,动态监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医生处方等情况,促进阳光采购、科学用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完善制度。主要包括十一项制度(以下简称十一项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医院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二是落实“阳光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及医用耗材、试剂、设备采购制度,落实《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5月起,医院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100%在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采购。三是落实“阳光用药”制度,严格监控药品使用情况,从“建、用、评、管、罚”五个环节对医生处方权进行监督。四是建立“阳光物流”制度,规范院内各类物资采购、存储、使用、注销的流程监管。五是落实“阳光院务”制度,健全院务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三重一大”监管制度。六是健全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七是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八是落实明查暗访、医院内部巡察和“防统方”制度,防止医药代表在医院进行商业贿赂活动。九是建立廉洁诚信承诺制度,个人、科(室)向医院作出拒收医药回扣的承诺。十是落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医药管理公共权力为个人和亲属谋取利益。十一是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结合电子监察平台,进一步完善医德考评制度。

三、时间步骤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到年底,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30日)。医院召开动员大会,制订专项治工作方案,布置专项治工作。通过加强教育,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的认识。

1、加强宣传,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医院发放市卫计局纪检组编印的医疗卫生系统廉政小册子供警示教育使用。医院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制作宣传栏,加强对《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的宣传;组织院领导、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观看《专题暗访片》,开展《广东省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例选编》等专题学习。

2、在动员部署阶段,对一些亟需完善的制度尽快完善。从4月5日起,药械科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购销合同的同时,必须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对已发生购销行为但尚未签订廉洁购销合同的,应当及时完成补签工作。合同补签追溯到2014年3月1日。

3、从5月1日起,各临床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工作的规定,并将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做好归档和保存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5月30日前,各科室要完成自查,并根据自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包括个人收回扣和红包要主动交缴完毕、制度漏洞要基本完善、监督机制基本健全等等。6月30日前,在完成阶段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科室要进行查漏补缺。各科室要于6月3日前要将本地、本单位自查情况书面报医院党群办。

第三阶段:巩固深化阶段(6月30日之后)。7月30日前,各科室要对照十一项制度,逐条逐项建立完善上报医院,并形成医院加强行风建设常态化制度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精心组织。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把它作为今年医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医院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将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纠风部门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保证纠风工作的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二)深入动员,提高认识。要把学习宣传动员作为搞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层层动员,不留死角。通过学习教育,引领全体从业人员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的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地抓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提高认识”。

(三)突出重点,注重结合。要把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与医疗卫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三好一满意”活动、创建廉洁诚信医院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药品阳光采购工作结合起来,抓好医德医风教育,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尤其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开展整顿,纠建并举,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查摆问题,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主动征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找准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具体分析,找出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要把整改作为抓好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落脚点,以认真负责、实实在在的态度抓好整改,取信于民。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形成医院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各科室每月下旬要向医院纪委报送惠州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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