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 2020-07-10 15:27:43
一、项目编号:HZCHS20CG09服务类 | 序号 | 标的 名称 |
服务 范围 |
服务 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 标准 |
1 |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 | 后勤物业外包服务岗位及人员为7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保洁岗位23人,秩序维护岗位40人,水电维修部服务岗位7人,绿化工服务岗位2人。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中标人因工作失误所造成医院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工作人员适用于医院《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质量管考评细则》(附件1)。 3、医院按照物业管理考核标准(具体标准依据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标准拟定)及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分(或按投诉办、优质服务办评价分值进行考核)。低于医院要求的总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应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低于85分的差额分,分段计算处罚):考评得分在75分(含75)~85分(不含85)之间,按200元/分进行处罚;在70分(含70)~75分(不含75)之间,按300元/分进行处罚;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医院有权于三个月内终止合同。总分在85(含85)~95分(含95)之间不奖不罚。总分95分(不含95)~100分的,按200元/分奖励上报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物业公司奖励;。对后勤服务企业实施的罚金,从应付服务企业的管理费用中扣除,服务企业应将接受的经济奖惩的60%,直接落实到具体服务部门,以起到激励、处罚、教育、改善,提升质量的目的。 4、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物业管理考核实施方案,每月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进行整改处罚或解除合同。 |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HZCHS20CG09 评审日期:2020年07月09日 | |||||||
项目编号:HZCHS20CG09 评审日期:2020年07月09日 | |||||||
1 | 广东业安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 24 | 9.57 | 54 | 9.93 | 97.5 | 1 |
2 | 惠州市兴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 | 5.57 | 6 | 10 | 28.57 | 3 |
3 | 广东汇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 | 5.71 | 6 | 9.95 | 32.66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