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2022年布草洗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 2020-06-09 20:34:50  

惠州市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2022年布草洗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X0120200428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2022年布草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239784.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2022年布草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需提供政府颁发的洗涤企业的排污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民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投标人按要求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备注:

1、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6条规定,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条的备注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2.1.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第6条规定的备注说明:

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类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在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第6条时,审查者应访问“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访问“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时,应分别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民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审查者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时,审查者应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民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

3、如果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填写并打印《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898895142@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再进行网上确认报名即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见公开招标文件附件。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0年06月09日起至2020年06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官网(详细地址: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须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十、投标人网上签到时间:2020年06月30日9时30分至2020年06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年06月30日10时00分至2020年06月30日10时3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0年06月09日起至2020年06月15日止。

十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52-782226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503室                 

邮编:516001

 

采购人: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52-2182169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角菱湖二路17号

邮编:516001

 

交易平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400-860-075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菊花一路8号真维斯大厦A座5楼

邮编:516001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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