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报警主机迁移至监控中心项目采购公告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 2019-04-18 16:23:47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消防报警主机安装分散,在使用管理中带来不便,存在安全隐患,需将消防报警主机统一迁移至新监控中心机房。现就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报警主机移机及调试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报警主机迁移至监控中心项目

二、采购数量:1项

三、采购预算:7758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满足但不限于)。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资质与能力;

4、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2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2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章);

5、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服务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民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参与响应的资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于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22日上午8:30-11:40,下午3:00-17:2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招标办公室报名,没按规定时间报名或报名材料不符合该项目要求的供应商不可参与该项目。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2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2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盖章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盖章。

七、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评审会当天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证一照)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交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如委托代表参会的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交复印件);

3、密封响应文件及密封报价函(封口需加盖公章)。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4月24日08:50-09:00(北京时间)。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角菱湖二路17号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4楼会议室。

十、评审会开始时间2019年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评审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角菱湖二路17号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4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下角菱湖二路17号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2-2182169

 

 

 

发布人: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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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消防移机项目需求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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