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器材询价采购公告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 2019-03-14 15:14:05  

我院就所需的消防器材的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名称及数量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消防器材一批

二、采购预算限额:23048.00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手提式4KGABC干粉灭火器

30

2

两瓶装灭火箱

15

3

防毒面具

60

4

消防头盔

4

5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4

6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4

7

消防防护手套

4

8

消防安全腰带

4

9

过滤式自救逃生面罩

4

10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

11

消防员呼救器(方位灯)

4

12

消防腰斧

4

13

消防佩戴头灯

4

14

消防水带

4

15

消防水枪

3

16

消防栓扳手

1

17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kg)

4

18

灭火毯

2

19

绝缘断电剪

1

20

撬杆

1

21

安全锤

1

22

消防斧

1

23

消防安全绳

1

24

铁铲

1

25

警戒带

1

26

微型消防站装备柜

1

27

微型消防站制度牌全套

1

28

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标识牌

1

 

 

  本项目为整体采购,报价供应商对所有项目做出响应,不允许拆分报价。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权利保证:卖方应保证出卖给买方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产品质量:①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②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需求书和卖方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要求。③卖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按本条描述响应人应提供有效材料(抽验的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证书或者合格证或上级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符合质量证书或其他任何可以有效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资料)证明其产品符合或优于质量要求,如未提供则该条款承诺无效。

如提供假冒伪劣或充装产品者,将按中标金额的十倍进行罚扣,且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准参与医院的任何采买活动。

(3)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若卖方所提供的产品是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合法的原生地证明、进口报关资料、商检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2.经验要求:供货方负责技术支持,费用均已涵盖在报价中。

3.报价要求:报价应为已经包括了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安装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器材报价总价不得高于采购限额,报价高于采购限额按响应无效处理。

4.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5天内,卖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及时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等费用。

5.质保期:产品质量保证(修)期为至少壹年,产品质量保证(修)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灭火器压力不在正常范围内、泄漏、药剂失效等情况,卖方负责无条件免费维修(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6.验收要求:

按供货要求事项进行验收。

7.售后服务:

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7×24小时)。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30分钟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除特殊情况外,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8小时。

8.付款期限及方式:

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贰个月内支付总金额的95%,剩余款项在质保期满后壹个月内支付

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公章,封口应注明“于2019年 3月19日9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所有货物抽验的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证书或者合格证或上级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符合质量证书或其他任何可以有效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资金的证明

5.响应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二)报价文件的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响应单位公章。

3.报价单与其他响应文件分开密封。

六、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负责人;

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资质与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资金的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下午5时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招标办公室

九、其他

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医院官网上公开发布;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752-2182169

传真:0752-2182502

联系地址:惠州市下角菱湖二路17号
      

附件下载(2):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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