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 2018-03-19 17:21:26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自2018年3月4日起,因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使用期限的延续、法人代表的变更和司法鉴定人职称的变更等其它相关业务需要到广东省司法厅办理,故我院的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在相关业务未完成办理前暂时停止鉴定工作,待相关业务办理完成、由省司法厅发回相关证件后再行鉴定工作,对此给各委托单位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目前鉴定所的办公场所在搬迁中,相关事宜敬请联系:0752-2182567。